“男女平等”,而不是性别平等?计划中的条例变更被指歧视
图为参加第25届首尔酷儿文化节的参加者们正在朝前行进图为,1日在首尔市厅附近举行的反同性恋工资示威(左)。(联合通讯社)
首尔市最近向立法机关通报了将“男女平等”改为“男女平等”的《性别平等条例》修改案,引发了“歧视LGBTQ+”的争议。
国民力量党议员黄佑正提出的《首尔市性别平等框架条例》修改案将把《首尔市性别平等框架条例》中提到的“两性平等”全部改为“两性平等”。
黄禹锡解释说:“为了更好地反映男女平等法,提出了修改案。”该法律的韩文名称是《两性平等基本法》(yangseongpyeongdeung Gibon Beop)。
“该条例的内容基本上是关于男女平等. ...“(修改案)的目的是确保基本法(性别平等法)中使用的术语(在条例中)得到反映。”
但她的提议引发了批评,称这是对性别认同非二元的人的歧视。
Hwang表示,虽然她尊重LGBTQ+人群,但她反对为支持韩国通常被称为“第三性”的人提供法律依据的上述条例,“第三性”指的是不认为自己属于任何一种性别的人。这位女议员过去曾对性别平等和LGBTQ+问题由同一组织处理表达过负面意见。
在2023年的市政府审计中,黄禹锡表示,该市性别平等中心处理LGBTQ+事务是“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”。去年12月,首尔市决定关闭该中心,并在6月之前将其职能转交给首尔妇女家庭财团。
从《性别平等法》的官方翻译中可以看出,在韩国,性别平等和两性平等经常被交替使用。但一些基督徒和保守派人士——包括执政党,新教团体是其最大的支持者之一——表示,这两个词应该分开使用,因为仅仅说“性别平等”可能会被视为宽容“第三性”。
2019年京畿道议会通过《男女平等条例》时,40多家地方市民团体和基督教团体举行了“男女平等”的示威,引发了类似的争议。
去年,京畿道议会启动了将“男女平等”改为“男女平等”的立法程序,京畿道基督教协议会等团体对此表示了全力支持。由于执政党和在野党民主党在使用“性别平等”一词的问题上存在分歧,改名尚未完成。
围绕国民力量党和民主党之间的术语对峙是一个持续的问题。一项确保女性在议会选举候选人中至少占30%的决议最近遭到挫败,因为两党未能就是否使用“性别平等”或“男女平等”达成一致。
首尔市议员黄禹锡虽然提出了修改市令名称的建议,但由于修改市令名称要经过各市议会委员会的审议,并在全体会议上通过,因此是否会被否决还是未知数。与京畿道不同,国民力量党在首尔市拥有压倒性的优势,因此,首尔市修改条例名称的可能性比京畿道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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